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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(公积金)账户入账比例的通知

2016-06-01

苏园管〔2016〕69号


各部委办局,社会保险基金(公积金)管理中心,各有关单位:

  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(以下简称园区)社会保险(公积金)制度,根据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(公积金)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经研究决定,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园区社会保险(公积金)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账户入账比例,即:养老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5.5%调整为7%,特殊补充账户入账比例从9.5%调整为8%,其他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。

  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
  2016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