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

苏州丰诚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

咨询答疑

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是什么?

2014-08-21 点击数:3676
答: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: (一)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; (二)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;(三)拒绝治疗的。  
地址: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608室 电话:0512-62767115 传真:0512-62767113  湖州房地产资质代办
Copyright © 2014-2017 版权所有:苏州丰诚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 技术支持: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4030572号
网址:www.fchro.com 邮箱:szfchro@163.com QQ:1945298954

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3188号
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